土地征收法律审查
土地征收纠纷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为:(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地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其对拟征地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据此,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按照上述程序来做,将导致错误的征地审批。
2、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批准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土地征收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土地征收除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批准权外,其他各级政府机关均无权批准。
3、征收农用地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3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据此,在征收农用地时,如果没有经有权机关批准农用地转用而直接办理征地审批的,是违法的征地审批。也就是说,农用地转用是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
4、土地征收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
5、征收决定是否发生效力。
6、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予以公告。
7、土地征收公告的内容是否合法。
8、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为:(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地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其对拟征地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据此,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按照上述程序来做,将导致错误的征地审批。
2、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批准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土地征收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土地征收除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批准权外,其他各级政府机关均无权批准。
3、征收农用地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3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据此,在征收农用地时,如果没有经有权机关批准农用地转用而直接办理征地审批的,是违法的征地审批。也就是说,农用地转用是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
4、土地征收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
5、征收决定是否发生效力。
6、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予以公告。
7、土地征收公告的内容是否合法。
8、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是属于赔偿与还是借款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一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怎样讨回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怎样讨回(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
·出现汽车擦碰事故怎么解决?
一、出现汽车擦碰事故怎么解决?出现汽车擦碰事故的解决方式为:停车熄火查状况;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记录车损情况;记录基本信息;明确事故责任认定......
·2023哪些情况不允许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
·信用卡诈骗不起诉的情形包括哪些?
人们日常生活中遭遇信用卡诈骗后,应该及时报警,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会受理并侦查。之后检察院会介入案件,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发起公诉。有些情况......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2023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
·批捕了没冻结可以转移财产吗
一、批捕了没冻结可以转移财产吗是不可以私自转移的,如果他本人授权同意是可以的吧。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