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合法辞退补偿15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补偿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的工资和劳动赔偿是没有相关联的,只是按照公司的相关标准来进行相关的劳动赔偿,不得因为支付了劳动赔偿之后就不支付员工相关的公司,如果双方针对于劳动赔偿有争议的话,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关的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很多纠纷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最终的处理效果是比较好的。就房产继承纠纷来看,实践中也有很多人是向法院起诉了的,此时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1、提起撤销权之诉。《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家属缓刑申请条件是什么?
      家属缓刑申请条件是什么?缓刑不是家属或犯罪嫌疑人申请得到的,而是法院依据法律条件作出的判决。适用缓刑的,法院会依法判处缓刑;不适用缓刑的,法院......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是否是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是工伤要分情况。在上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条件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条件1、根据规定,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管理人。2、注册资金要10......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还完钱忘收回借条如何处理
      还完钱忘收回借条如何处理一、还完钱忘收回借条怎么办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败诉。民间借贷法......


·诸暨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诸暨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按照国家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给农民所造成损失的,都需要进行赔偿。一般的集体土地征收主要经过勘察协商、签订协议、公示三......


·交通事故人员没有受伤要赔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人员没有受伤要赔误工费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


·遗弃小孩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当前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许多新生儿、残疾儿童被遗弃的事件,这种行为在农村更是极为常见,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他们并不知道遗弃小孩的行为其实......


·民事伪证刑事责任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民事伪证刑事责任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民事伪证有罪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伪证者触犯了《刑法》307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等。《刑法》307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