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赔偿,一般在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等于一切损害均应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一方负全责的情形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警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勘察现场,并根据交通事故原因来定责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但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决议后,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赔偿相关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起诉书上诉人:×××,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


·父母离婚父亲去世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父母离婚父亲去世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


·安徽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安徽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1、提出申请,准备材料向区或者市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会登记审查。3、立......


·入职材料不齐不让入职怎么办
      入职材料不齐不让入职怎么办入职时材料不全属于单位内部工作问题,应当由单位各个部门协调解决,员工本人也应该配合人事资源部的相关要求,积极的再去......


·绝对控股公司法中和相对控股的区别
      绝对控股公司法中和相对控股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在成立的时候,一般大多数的企业都是有一定数量的股东构成的。相信这一点您在影视剧中和生活中都是非常熟......


·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虽然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往往就申请工伤认定一拖再拖,眼看就要......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在结婚后,夫妻双方若感情破裂,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需要按照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协商......


·滥用职权罪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很多官员在实际得到公民赋予的权力后却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随便将权力用在了违法的地方,检察官在公诉这些官员的时候也是需要具备客观的证据的。那么,滥......


·财产侵权的诉讼实现是怎么规定的
      相信对于财产侵权每个人都是非常敏感的,只是有些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是比较隐晦的而导致当事人发现的时间晚了一些而已,但只要自发现的那一天开始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