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辆损失险保险人义务有哪些?

车辆损失险保险人义务有哪些?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2.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3.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指引及有关资料,并应跟踪服务。4.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义务而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5.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索赔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一)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二)对属于保险责任但尚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根据现有资料和有关证明,在60天内先预付可确定的最低赔偿金额内的一定数额赔款;(三)经审核索赔资料后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四)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6.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了解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业务和财产情况以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7.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追究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二、车辆损失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相关情况。投保人对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相关情况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到保险人的合理收费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项下的相关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赔款。重要事项指投保车辆的车主、厂牌型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量、新车购置价、新车初次登记年月、上期保险期限内的赔款记录等。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应在约定时限内交清保险费。否则,对于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损失险的具体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由车辆损失险来进行赔偿,也应当由保险公司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不符合保险理赔的条件的,那么是不可以享受理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子女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在离婚协商上面写明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等,但是......


·按揭房离婚一方办无房证明可以吗?
      按揭房离婚一方办无房证明可以吗按揭未办理房产证离婚分割是可以进行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一、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根据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


·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
      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一、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1、个人合同诈骗向公安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


·事业单位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事业单位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


·员工主动辞职扣工资吗?
      员工主动辞职扣工资吗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


·一、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所需手续
      一、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所需手续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类推)3、离婚协议......


·民事诉讼费用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费用相关规定有哪些?一、诉讼费的构成(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


·民法典对委托的规定都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委托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
      实践中,单凭证据不讲方式就上门讨债的债权人往往会碰钉子,那么,为了避免讨债时“刹羽而归”的结局,债权人在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把握好讨债......


·离婚了财产的时间执行是多久?
      离婚了财产的时间执行是多久法院的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是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有执行能力,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束;如果对方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