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休工伤假算满勤,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假跟事假和病假的法律性质都是不一样的,本来就是工作的原因才导致职工必须要住院治疗,所以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的,职工最后可凭借相关证据向公司索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羁押后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羁押后无罪释放怎么赔偿被错误羁押了几天就要赔偿几天的经济损失,国家赔偿就是根据羁押期限进行计算的。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


·行政诉讼能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诉讼能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能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医疗事故鉴定与相关鉴定期限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


·一、代书遗嘱都需要谁签字?
      一、代书遗嘱都需要谁签字?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必须再审吗?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必须再审吗?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


·回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回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


·交通事故赔偿开庭程序是什么?
      现在几乎各家各户都有车作为代步工具,导致交通拥堵追尾违反交通规则等现象出现,以至于各种大小不一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当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


·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有的人起诉离婚态度比较坚决,同时也希望可以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可能就会拒绝调解。但从我国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一方起......


·对杀人犯的辩护合法吗?
      一、对杀人犯的辩护合法吗?对杀人犯的辩护是合法的,当事人有需要,这是律师的业务范围,就像医生愿意给病人看病,有人需要帮助,提交费用,就可以......


·给付违约金的合同写法是什么?
      给付违约金的合同写法是什么?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