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员工不续签,需要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二、补偿金额是如何规定的?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员工的月工资太高,即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只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并且计算的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就会出现期满的情况。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单位需要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要是单位不续签的话,则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而要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不续签的,主张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会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很多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隐婚”
      现在很多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隐婚”。隐婚是已经履行了结婚的法定手续,却并不对外宣称自己“已婚”身份,一直以单身的身份示人。那么,如果隐婚......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一、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都展开了征地活动。铜陵市作为皖中南中心城市,最近的发展十分迅猛,房屋土地的征收的需......


·合作社欠农民钱怎么办
      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


·施工企业如何保证工程质量?
      施工企业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之一,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着工程正常使用,更是关乎着相关人员的安全问题。比如建筑抗......


·事实收养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事实收养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


·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一、什么是债权人法定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


·母公司债权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
      母公司债权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一、母公司债权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


·人死后养老保险由谁继承?
      人死后养老保险由谁继承?人死后养老保险由法定继承人员继承,继承的方式为:职工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


·北碚土地使用交易
      北碚土地使用交易一、北碚土地使用交易集体的所有土地上建成的那些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以下的这些条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不管是买卖二手房,还是单纯转让手上的土地使用权,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法需要办理过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