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哪些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 为提供行政 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二、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二)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三)刑事责任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起诉是怎么规定的
      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起诉是怎么规定的1、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2、协议离婚后对......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一、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出质,具体理由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四十......


·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一般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若发生劳动纠纷,能较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


·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2023
      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


·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
      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就是自己的工资在放假的时候究竟是怎么计算的,是给?还是不给?给多少呢?关于劳动合同法放假工资标准这个问题,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


·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对抗买卖不破租赁?
      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根据法律规定对抗买卖不破租赁仅有几种法定的情形,比如说租赁关系在抵押权设立之后存取,除此之外,不能对抗......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防水施工承包合同范文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高空坠物共同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高空坠物共同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高空当中的坠物导致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的话,那么相应的责任主体,需要对受伤的人进行......


·如何查询广州小区有土地使用证?
      如何查询广州小区有土地使用证?现在广州二手房市场非常火爆,不少年轻人看到二手房价格比较优惠,纷纷将购买二手房作为置业首选。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注......


·继承权的当然丧失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的当然丧失的条件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公积金还款每月怎么扣
      公积金还款每月的扣除:还贷款是在每月二十五号以后系统会自动从还贷的储蓄账户上扣钱,至于扣的是自己存进去的钱还是公积金划过来的钱不论,只要有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