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即可公诉又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即可公诉又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7 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二、自诉案件能不能私了?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私了”是民间百姓对于诉讼双方自行和解行为的一种俗称,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经过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本法第172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使用调解。自此可见,和解和撤诉,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而要求撤诉的,应当进行审查。和解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的,法院可以依法准许。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也应当自觉地履行。如果撤诉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另行起诉。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但是这个划分并不是绝对的,有一些案件情况特殊,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当然此时需要区分犯罪情况。同时,也要注意,可能存在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的情况。若是属于自诉案件,往往就由受害人及其家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说到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其实就是指在对土地进行征收后,对相关人员作出的具体补偿费用有哪几项。对于被征地的人来讲,了......


·公安监视居住37天后是否解除?
      一、公安监视居住37天后是否解除?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


·关于精神出轨离婚赔偿吗?
      关于精神出轨离婚赔偿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合法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双方均无配......


·外遇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外遇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民法典规定店面出租违约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规定店面出租违约怎么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农村转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目前不少农民将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或为了儿女的发展,将儿女的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与此同时,家里长辈是农村的户口,因为某些原......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一、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主张这样的一种财产转移是无效的,搜集其存折线索,......


·现实中,并不是只要是房产那么就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近年来,
      现实中,并不是只要是房产那么就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近年来,二手房市场是比较火热的,而购买二手房的人也很多,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是所有的二......


·一、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如何分割?
      一、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如何分割?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的分割是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


·专利权终止失效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终止失效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专利权终止是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