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工伤?腰椎间盘突出是有可能认定成为工伤的,首先,只要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病害(前无病例),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再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委员会控诉!二、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工伤的认定是有不同严格完整的标准的。这样的一种标准,他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所以任何的人员他们必须要符合这个标准才能够顺利成为工伤,无论是腰间盘突出还是其他的疾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
      一、拆迁安置自建房能否交易?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


·欠钱不还起诉也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也不还怎么办?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赔偿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会有怎样的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会有怎样的处罚交通肇事之后,若肇事的一方还有逃逸行为的话,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下是很有可能给受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毕竟伤情得不到......


·拐卖儿童所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拐卖儿童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集......


·误工费需要哪四件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单证明、完
      误工费需要哪四件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单证明、完税证明证明、医院的误工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期鉴定报告等证据。二、误工费赔偿标准《关......


·把人撞骨折了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把人撞骨折了要不要负刑事责任?1、如果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则违反了《刑法》的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犯罪,但是它们的犯罪行为都是将公众的自己用非法的手段筹集在一起。但是毕竟这是不同的两......


·辩护权行驶的方式有哪些
      辩护权行驶的方式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三种: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进行......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谁承担,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谁承担,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一、代位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


·私募基金亏损风险
      私募基金亏损风险私募基金亏损风险1、法律和政策风险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