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请求变化管辖权转移一定会被受理吗?

刑事诉讼请求变化管辖权转移一定会被受理吗?刑事诉讼法管辖权转移请求并不是一定会被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但刑事诉讼为了保证被告人的权利,规定只能向上转移管辖权,而不得向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如检察院认为某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不会判处无期或死刑的,不得再退回基层人民法院。二、管辖转移的情况有哪些?1、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但这种决定必须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判之前作出,并应当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例如,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虽有管辖权,但不宜审理此案,自行审理更为适宜而决定提级管辖。2、基层人民法院将自己受理的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种移送管辖可以区分为应当移送和请求移送两种情形。应当移送的情形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请求移送的情形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1)重大、复杂案件;(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三、管辖转移的程序是怎样的?关于请求移送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综合上面所说的,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是可以针对于刑事的案件和民事的案件,但对于刑事的案件在请求转移的时候一般是比较复杂的,从而转移的可能性很不是很大,这也是为了保障到案件可以顺利的进行,只要没有上级执法人员的同意,都是不能进行移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婚姻关系中,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是由男方向女方施加的,而女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就会选择离婚。那女方在遭遇到家庭......


·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


·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条件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条件是什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个税需要缴纳吗?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个税需要缴纳吗?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一条的......


·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辞职吗可以。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法人责任是什么?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对外的一个代表,本身并非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能担......


·薪酬福利与激励机制的作用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因此,大学生就业的问题也成了一个社会难题,每年的毕业生众多,但是人才却相对短缺,所以一些企业就会利用一些薪酬福利来......


·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荆州在我国一直就是比较优秀的旅游开发城市,这跟荆州悠久的历史文化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的,这段时间来,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正式出台了......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电脑购销合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


·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什么抢救措施?
      一、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什么抢救措施?商标相关第35类被人抢注可以做的抢救措施有: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