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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下,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1.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3.担保权纠纷案件;

  4.人脸信息侵权案件;

  5.著作权侵权案件;

  6.商标权侵权案件;

  7.专利权侵权案件;

  8.网络侵权案件;

  9.生态环境侵权案件;

  10.不正当竞争案件;

  11.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权利;

  12.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明显不当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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