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卖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指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额的违约金,这其实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可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关于卖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我们要注意,滞纳金和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需要我们进行加以区分的,另外,在进行约定违约金的金额的时候,要考虑自己的实际受损的金额,不能过分的高于实际受损金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


·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
      作为案件的被告还有原告都是有权利要求别人为自己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那么关于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一般诉讼代理人都是律师担任,所......


·自己的信用卡没钱还怎么办
      自己的信用卡没钱还怎么办?1、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服务信用卡延期还款服务,一般可以申请延期1~3天,只要你能在延期内筹集到足额还款金,就可以向银行......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因为劳动者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一方,所以很明显是弱势......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


·辞退员工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吗?
      辞退员工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吗?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


·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以后一般多久上班?
      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以后一般多久上班?一般是先入职后签合同,必须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才能签署合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


·民事诉讼中止后恢复诉讼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止后恢复诉讼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


·公司没签合同会进行怎样的赔偿
      公司没签合同会进行怎样的赔偿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


·在如今的社会上
      在如今的社会上,结婚后夫妻俩可能因为种种原因离婚的概率越来越高,他们有的可能双方都想离婚然后私下协商就离了,也有的可能因为是一方想离而一方不......


·不服交警司法鉴定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吗?
      我们知道,证据是赢得诉讼案件的关键,证据的种类有很多,司法鉴定结果也是一种有力的证据,他是运用了各项专业技术和知识的鉴定活动,但是如果司法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