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已经十五年,并且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是不能辞退该员工的。那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我们为您作以下解答。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知道,企业辞退员工的原因较多,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的原因如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等情况下,企业可以辞退员工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无故辞退员工,则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签订合同往往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的,但是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发生了违约,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会向另一方......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侵犯姓名权是指对他人的名字违法使用,并造成了损害。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的名字是否被侵害,那么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哪......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


·商标变更地址申请书怎么写?
      一、商标变更地址申请书怎么写?商标变更地址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商标注册号及变更前后地址等内容,申请书具体内容及格式如下:变更商标申请人/注......


·为什么中国禁止近亲结婚
      说到近亲结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同时也是我国《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条件之一。那为什么中国禁止近亲结婚呢?对于此,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接......


·辞退员工工资补偿怎样计算的?
      辞退员工工资补偿怎样计算的一、辞退员工工资补偿怎样计算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怎样认定单位走私,单位走私如何认定
      实践中,虽然走私犯罪也是可以有自然人实施的,但多数情况下,进行走私的都是以单位为主体实施的。而司法实务中,对单位走私的认定也就显得很重要了。......


·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国家赔偿在现在社会已经习以为常,最常见的就是因为有关机关的利用职权错判的错案冤案,给当事人的身心财产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因此按照规定应该给受......


·贵州死刑犯判决后是怎样执行的?
      为了保护大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些法律规范的条文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判处死刑。由于各......


·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
      一、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不合法的,退侦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检察院。开庭最后陈述完以后也还可以要求退回补充侦查,对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