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轻微伤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当我们的身体在事故或者其他外力条件下遭受到一些轻微损伤的时候,我们需要进行轻微伤司法鉴定,以此来作为维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依据,那么轻微伤司法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接下来由网站的律师为您解答。
  
  轻微伤司法鉴定标准
  
  1、 颅脑、脊髓损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2 、面部、耳廓损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 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 2 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 1 枚以上。
  
  3、 听器听力损伤
  
  a)外伤性鼓膜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力减退。
  
  4、 视器视力损伤
  
  a)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5、 颈部损伤
  
  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 以上。
  
  b)颈部擦伤面积 4.0cm2以上。
  
  c)颈部挫伤面积 2.0cm2以上。
  
  d)颈部划伤长度 5.0cm 以上。
  
  6、 胸部损伤
  
  5.6.5 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
  
  7、 腹部损伤
  
  a)外伤性血尿。
  
  8、 盆部及会阴损伤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阴囊皮肤挫伤。
  
  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e)外伤性先兆流产。
  
  9、 脊柱四肢损伤
  
  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 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cm 以上;刺创深
  
  达肌层。
  
  b)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c)骨挫伤。
  
  d)足骨骨折。
  
  e)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脱位。
  
  10、 手损伤
  
  a)手擦伤面积 10.0cm
  
  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 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 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cm 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11、 体表损伤
  
  a)擦伤面积 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 15.0cm2以上。
  
  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 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cm 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c)咬伤致皮肤破损。
  
  12、 其他损伤
  
  a)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
  
  b)面部Ⅰo烧烫伤面积 10.0cm2以上;浅 IIo烧烫伤。
  
  c)颈部Ⅰo烧烫伤面积 15.0cm2以上;浅 IIo烧烫伤面积 2.0cm2以上。
  
  以上就是轻微伤司法鉴定的全部标准。但是我们在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时候还是要到专业的司法机构进行鉴定,切记不要到卫生院、诊所等不正规的场所鉴定,更不要自己对照标准胡乱猜测以免贻误伤情或者造成其它心理负担。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已抵押的房屋该如何买卖
      很多时候在继续用钱的情况下,可能公民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银行的贷款。那对于这种已抵押的房屋,若公民想要出售的话,那么此时该......


·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要多久
      相比之下,法律中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办理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显然是要比诉讼离婚的时间少很多的。但对于离婚夫妻而言,也是想要具体知道究竟办理......


·刑事诉讼法对嫌疑人讯问有什么要求?
      在刑事诉讼法中无非就是对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处理问题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就比如说作为主要针对对象的嫌疑人需要得到其认罪的口供的时候就需要进行讯问......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一、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集团作为一种特殊存在,并不是我国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其各方面的规定也较为特别。并且人们对于其设定及其他法律......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的,可以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


·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财产查询?
      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财产查询?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财产查询,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可以的,因为有一些证据方面的收集,对于当事人员来说,他们由于是普......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否违法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否违法?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违法的,甚至是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法律依据:《刑......


·六安市征地补偿费分配是怎么样的
      六安市征地补偿费分配是怎么样的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再婚夫妻财产情况不一,分割时会有不同对待。大致情况分一下三种: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


·202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哪些方面强化保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哪些方面强化保障?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哪些方面加强保障?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