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
一、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
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牙齿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除了牙齿鉴定还有其他的鉴定种类,法医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涉及的种类很多。
二、司法鉴定的种类
1、法医临床鉴定
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2、法医精神病鉴定
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3、法医物证鉴定
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4、法医毒物鉴定
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物)中毒的鉴定。
5、司法会计鉴定
运用司法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进行鉴定。
6、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7、痕迹司法鉴定
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自制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
8、微量物证鉴定
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份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9、计算机司法鉴定
运用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对通过非法手段使计算机系统内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危害行为及其程度等进行鉴定。
10、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11、声像资料司法鉴定
运用物理学和计算机的原理和技术,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同一认定。
12、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根据技术专家对本领域公知技术及相关专业技术的了解,并运用必要的检测、化验、分析手段,对被侵权的技术和相关技术的特征是否相同或者等同进行认定;对技术转让合同标的是否成熟、实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进行认定;对技术开发合同履行失败是否属于风险责任进行认定;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各种技术合同履行结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有关法定标准进行认定;对技术秘密是否构成法定技术条件进行认定;对其他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技术争议进行鉴定。
13、一般司法鉴定
对诉讼案件、仲裁活动及其他民事纠纷中涉及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方面的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鉴定。通过这种鉴定,可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等。
以上就是我们对“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问题的回答。医学司法鉴定包括很多的方面,牙齿的鉴定也包括在其中。司法鉴定是一项十分严肃、严格的工作,所以对于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所以如果要进行司法鉴定,最好找正规的机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
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按指纹生......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便辞职。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规定了时......
·专利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知道,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并且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为了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一、交通违章的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
·一、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到哪个部门?
一、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到哪个部门?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一、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在新的概算定额没有编制颁发之前,建筑......
·新《劳动法》对于内退怎么规定的?
内部退休,对于您来说可能并不是特别的陌生了,因为很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话,都会面临着内退的,这样情形当然,我国的新的《劳动法》对于内退是......
·南京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重大的损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旦被确定构成此罪,就要按照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那要是在南京市发生交通......
·法律援助谁都可以申请吗
不是,《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
·满足了什么条件允许破产
满足了什么条件允许破产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