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一般来说建筑行业在办理行业资格许可证前会到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劳动保障金,从而防止欠薪行为。那么我们在入职建筑行业新单位时,可以了解新单位的正规性,所以的我们为您介绍劳动保障金是什么。一、什么是建筑业劳动保障金建筑业劳动保障金(简称劳保金)是国家为建筑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设立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转型期的出现,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此引发了建筑业劳保金的大量流失,严重侵害了施工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隐患。建筑业劳保金,是国家保障施工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唯一筹资渠道。一直以来,该项费用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工程造价向建设单位收取后,再上缴社会保险机构。但是,由于市场不规范和竞争加剧等多方面原因,建筑施工企业劳保金不能及时缴纳,劳保费用往往收不抵支。造成劳保金流失的成因,主要来自方面:1、建筑市场价格无序竞争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压缩基建投资,建筑市场已由“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而行业自身队伍却不断膨胀,加之市场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市场无序竞争比比皆是。2、施工企业劳保负担不均衡突出反映在新老企业上,原国有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大多成立于二、收费程序1、招标前带工程规划许可证,招标后带中标通知书到“一站式”服务大厅建委窗口办理预缴手续。2、竣工验收备案前带审定后的竣工决算资料、养老保障金预缴证明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三、各地市关于劳动保障金收取好做法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为劳保金征收把关,建设单位没有劳保金清缴证明,工程项目不予办理保证金退还。2、重新修订缓缴合同内容,修改后的缓缴合同,建设单位违约后可以凭合同由法院直接查封帐户,强行划拨。3、由财政局、司法局、劳动局、监察局、仲裁委、市建委等单位组成劳保金征收督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劳保办,仲裁委进驻市建委,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谁减免谁负责。4、逢年过节向各县区长、县区委书记发一封感谢信,附上各县区征收金额及排名。那么劳动保障金是什么呢?其主要是各地市政府和建设局对建筑施工单位收取的保障性费用。一旦建筑工程发生欠薪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就可以用这笔费用给打工者发工资或者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向建筑施工单位收取劳动保障金,主要是政府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方法。作为打工者的我们,可以在入职前询问建筑单位是否缴纳劳动保障金或者向劳动保障部门直接咨询。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中怎么添加违约金设定
      合同中怎么添加违约金设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若超过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有哪几种1......


·版权侵权按销售额赔偿吗
      版权侵权按销售额赔偿吗?版权侵权可以按销售额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


·有哪些
      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名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给社会主体带来了许多利益。然而,随着社会科技的日益发展,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


·对于视频遗嘱自己录有效吗?
      对于视频遗嘱自己录有效吗?自已录音或录像遗嘱是有效的,但是是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录音遗嘱是需要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录音遗嘱的有效......


·离婚房产贷款解除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产贷款解除的依据是什么?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


·关于刑法挪用资金罪会如何处罚?
      关于刑法挪用资金罪会如何处罚?关于刑法挪用资金罪会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语言也是传达遗嘱人意志的形式之一,所以遗嘱人可以通过储存语言的方式订立遗嘱,即订立录音遗嘱,但是订立录音遗嘱需要满足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


·提起离婚诉讼后要什么证据
      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是否离婚,需要根据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具体来说提起离婚诉......


·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