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进入千万户家庭,但是驾驶汽车却面临着许多交通违规的问题,许多人可能对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并不了解,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交通违章处理期限是多久?通过下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这些信息。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现场开具违章罚单,另一种是电子眼的拍摄记录下的违章。首先来看第一种违章罚款滞纳金的产生方式:现场开具违章罚单。一般是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然后开具罚单。有些情况下,车辆因停放在人行道或不应该停车的公共用地,违反城市管理条例,而被城管执法人员开具罚单。现场开具的罚单都写着违反情况和处罚措施,从收到罚单之日起,车主必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否则将会每天按照处罚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处罚金额但不能超过本金。接下来我们看第二种,即电子眼记录的违章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违章罚款滞纳金的逾期要求就没有上一种严格,一般是到了每一年的记分期限满的时候截止。执法单位会按照车主进行登记注册时提供了居住地址,向车主邮寄违法处理通知书。如果车主地址是错误的或者已经搬走或通知单因其他原因没有寄到,车主就有可能以为自己没有罚单,最后导致滞纳金的产生。如果车主一直忘记,滞纳金金额就会变得非常可怕。二、交通违章期限是规定几天处理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2、缴纳罚款的时间是受到信件的15天内,一般交警发的都是挂号信,是可以查到你收到信件的时间的。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条规定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从上文我们就能发现,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有一定规定的,车主不知晓违章行为会导致违章罚款滞纳金不断累加。所以建议车主定时查询车辆违章记录,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是不要再查询的时候搞错自己的基本信息,免得查成别人的记录。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数量急剧上升,面对人口拥挤,面对房屋修建,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数量急剧上升,面对人口拥挤,面对房屋修建,所以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中的要求越来越高了。由于买房需求的不断增长,房屋质量......


·新化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新化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新化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新化县若是别人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若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劳动者在单位追索误工费可以吗
      劳动者在单位追索误工费可以吗1、在事故处理期间,虽然发生延误出工的事实,但是单位没有扣除当事人应得的工资,也就没有经济损失,当事人不能主张......


·交通事故逃逸赔偿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具体可以分为三种,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而要是肇事者在撞人后又逃逸的话,不影响具体的赔偿。那到底交通事......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价格也比新房优惠不少。虽然中介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了服务,但是作为买方和卖方,还......


·非法集资立案后追回有可能么?
      当今社会非法集资是一种损害金融管理秩序、破坏市场调控能力的犯罪手段。集资者以不正当的手段向大众收取资金,从而达到自己非法目的的行为。非法集资......


·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名誉权是我们每个公民都有的,只不过有的人的名誉比较好,而有的的人就相对要差一些了。为了加强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我国制定......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相关法律当中有很多关于时限的规定,比如举证期限,答辩期限,罚款期限等等,现在不仅是在民法当中涉及时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