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若是还想继续聘用该员工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国家对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规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三、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及劳动者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未意识到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上述是我国对于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其实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规定的内容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总的来说用人单位都违法了,当发生这样的事情后,职工可以依据这些规定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若是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浙江柯岩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柯岩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标准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


·医疗事故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


·职务侵占罪报案管辖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报案管辖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车祸算误工费吗?
      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车祸算误工费吗?1、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车祸一般会计算误工费,发生车祸之后伤者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方......


·一、新婚姻法全文离婚财产分割内容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全文离婚财产分割内容是什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抚恤金按照遗产继承吗?
      一、抚恤金按照遗产继承吗?抚恤金并不是按照遗产继承的,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现在保险作为一种产品,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多的被用到。有车险,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养老保险等。但是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的......


·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2023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夫妻双方的......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我们所居住的建筑的质量优劣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我们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所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是必须要做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