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安办案时间限制吗

公安办案时间限制吗?
  
  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家里被偷后,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就进入了侦查阶段,可能很多人都对公安办案感到神秘。那么公安办案时间限制吗?我们为此翻阅了有关法律文件,下面我们一起来做个大致的了解。
  
  一、公安办案时间限制吗?
  
  公安办案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比如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比如,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等等,刑诉法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公安机关办案各个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拘留期限
  
  (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日,其中包括提请检察批捕的7日。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3、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4、对于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达7个月”;另有重要罪行的还可重新计算。
  
  通过上面的这篇短文,我们简要解释了公安办案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从中不难发现,公安机关办案是有严格时间限制的,并且在拘留阶段、侦查羁押阶段等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如果您报警后公安机关迟迟不处理,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受伤可以辞退吗?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受伤可以辞退吗?员工受伤后公司是不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最新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不少不好的社会影响,对于交通事故,法律也有了相关的处理规定以及赔偿标准,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黑龙江省的人民......


·赌博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博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交通事故协商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协商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


·刑事抗诉提出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刑事抗诉提出的时间期限是多久?一般来说,刑事抗诉申请的时间期限为十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


·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什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什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一、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什么?债权人的债权有效存在是撤销权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二、相关规定有哪些撤销......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无论公司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它任何企业不得强行干涉其经营管理或产权的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


·怎么进行抚养权公证?孩子抚养权公证流程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


·重庆近郊农村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很多人都选择会老家建房,自己建房的成本可以节省很多。在农村由于土地资源丰富,很多村民利用土地的广阔,建起了楼房,......


·离婚抚养费变更是否可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会对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做出计算、约定,但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那么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


·当事人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当事人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不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