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主要是因为员工是违约进行离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员工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违约应如何赔偿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的,单位是不能要求其做出赔偿的。但要是员工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那么此时就应当做出具体的赔偿。因此上文中提到的“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一、离婚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故而各地相关立法机关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通过对比法律规定,各地的认定标准的......


·成为股东开户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成为股东开户的条件主要是什么一、成为股东开户的条件主要是什么?成为股东开户的条件主要是年满18岁,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即可办理开户,开户的流......


·六年内的新车怎么年检
      1、6年内免检的车辆,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免上线检车。但每两年要到车管所领取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到检车时间时,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概念与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


·哪些属于犯罪既遂的情形?
      哪些属于犯罪既遂的情形?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


·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
      有的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往往还会选择就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呢?在具体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时候,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的......


·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的行为
      1.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


·办理了股权转让后悔了怎么办
      办理了股权转让后悔了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确定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的参考范文 绿化是为美化环境,近年来,很多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的参考范文绿化是为美化环境,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实施绿化工程,为市民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承包绿化工程需要签订绿化工程承......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著作权在网络上也有变化,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