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并根据双方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双方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无误之后签字。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了,可以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就算签字了,也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不申请复核或是超过申请复核的期限,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提出异议。原则上,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证据的一种,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进行反驳,该证据一般会被采纳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如果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并能够提出推翻的证据,在诉讼中,也会推翻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由法院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是可以申请复核的,复核申请应当在三日内提出,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十日内做出复核结论。如果不申请复核或是复核超过期限,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如果能够提出足以推翻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法院会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淘宝网络诈骗手段是什么?
      最新淘宝网络诈骗手段是什么?网络炸诈骗的手法五花八门,在这个网络社会我们提醒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信息,减少被骗几率,随着网络购物的火爆,......


·广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对生命与财产的吞噬,已经给肇......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
      缓刑一般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作出的,而只能是在这个时间段作出,在罪犯服刑期间是不会有缓刑的。而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有可能适用缓刑......


·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对于土地的整治工作可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土地整治工作应该是属于比较大型的工程了,所以说一般来说土地整治......


·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将会被判处15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为:如果运输的......


·幼儿户籍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幼儿户籍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2、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官方的价格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不合理,孩子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父母有权利向孩子索要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二、赡养义务的内容有哪些《老年人权益保......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一、概念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一、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心脏病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