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
  
  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为。
  
  所谓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即是在被继承人负有遗产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如留有剩余的遗产才执行遗赠。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继承人利用遗赠逃避债务。为此,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清偿遗产债务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此规定体现了养老育幼、保障残疾人生活的原则,不但遗嘱人立遗嘱、继承人分割遗产,而且清偿遗产债务都应当严格遵循这一原则。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明确指出: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有关规定清偿债务。
  
  因此,在清偿遗产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二、如何确定遗产债务清偿顺序?遗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怎样确定遗产债务清偿顺序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之确立,涉及继承人、遗产债务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益保护。根据现代民法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维护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原则。确立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必须综合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遗产债务发生的时间;二是遗产债务的性质和目的。
  
  2、遗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国1985年《继承法》第19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第33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嘱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34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可见,对于遗产债务清偿,该法确立了以下三个规则:
  
  (1)遗产债务只能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进行有限清偿;
  
  (2)清偿税款和债务的顺序优先于遗赠;
  
  (3)遗嘱处分遗产必须为特定的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遗份。
  
  综上所述,针对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其也要享受之前的债权,并承担遗留下来的债务。在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中,要写清债权方式,债务人情况及债务金额等内容。继承人应该以拿到的遗产优先偿还债务,具体如何处理,可以和原来债权人进行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徐州丰县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
      徐州丰县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工地上工人死亡谁负责赔偿责任
      工地上工人死亡谁负责赔偿责任?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咋样的,赔偿咋样的
      眼睛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眼睛受伤的话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如果在工作当中眼睛受伤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被认定九级伤残的,当然不管是哪一个......


·医疗损害构成要件?
      医疗损害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存在医患关系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


·抚养费怎么收抚养费协议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抚养费怎么收抚养费协议包含的内容有哪些?避免子女抚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权等内容进行协商,......


·酒驾和醉驾区分主要在哪里
      酒驾和醉驾区分主要在哪里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


·新婚姻法 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新婚姻法之所以要对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进行详细的划分,就是为了避免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


·怎样处理高速公路追尾事件?
      怎样处理高速公路追尾事件?如何高速处理追尾事故1、如果没有严重财产和人身伤害,如果车辆可以移动的话,车辆应首先移至紧急停止带,应打开警示灯......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责任是什么?
      非法集资有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之分,但是不论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在进行非法集资时要和老百姓接触取得他们的信任就要有担保人,担保人在非法集资......


·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
      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一、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签空白竞业协议没有效,前提是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当事......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