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的恶意透支该怎样认定

信用卡最大的特性就是透支功能。通常的透支都是善意的,是想要还款的,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很难认为是善意的,反而常常被认为是恶意的,那信用卡的恶意透支该怎样认定呢?这是认定犯罪重要的内容,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的恶意透支该怎样认定
  
  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的一种违法行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内、额度内透支的行为,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1、主体条件
  
  持卡人必须为合法的持卡人,如是由于盗窃、骗取等行为而得到的信用卡则构成非法占有信用卡行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的主体。
  
  无论“善意透支”还是“恶意透支”,持卡人获取信用卡的方式都是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通过特定的程序向银行领取,其主体都是合法的持卡人。
  
  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弄虚作假、伪造、冒用、以虚假身份骗取银行信任而骗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现象。
  
  在此种情况的行为人是一种“非法持卡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手段,骗取银行的信任而骗取具有消费、支付等功能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犯罪的行为特征,所以,刑法规定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合法持卡人。
  
  2、主观条件
  
  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是故意,即透支人在透支前已明确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归还,但仍持卡消费或提现的行为,或者是有能力偿还的但在消费或提现后根本不想还的行为,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不愿意行为。
  
  对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推定过程中,一定要区别这种行为是主观上的恶意不归还,还是因为有合理的客观因素导致行为人不能归还的。
  
  前者是主观的不愿意归还,后者是客观的不归还。所以,如果行为人透支后,确实是由于客观的正当理由不能归还的,基于行为人的无恶意行为,不作犯罪处理。
  
  如果行为人透支后携款逃跑的,或透支款用于挥霍、购买奢侈品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条件
  
  恶意透支在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透支限额的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
  
  其中透支限额是指各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可使用的超过其实际存款额以上的最高限额,对于超限额透支的持卡人各发卡银行随时可以催收,如果持卡人未经银行催收而自动归还的或者催收后及时归还的,不以犯罪处理。
  
  对于超期限透支的,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构成恶意透支,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理。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有何后果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中有一种是恶意透支,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而实践中对信用卡的恶意透支进行认定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最终是否能够对行为人认定为犯罪。当然,一旦确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话,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三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办?
      三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办?三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有试用期不符......


·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学生暑期兼职
      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考量自身能力比如自己有哪......


·信用卡和小额贷都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和小额贷都还不上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信用卡和小额贷都还不上怎么办?贷款可申请展期;贷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暂时的资金周......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一、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劳务与雇用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


·一、拖延离婚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一、拖延离婚的最佳方法是什么?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


·加班超时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工作中,加班超时现在时常发生。人们对劳动合同法并不了解,面对加班超时现象,如何正确维护工作者的权益,是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我国出台的新劳动......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


·年迈的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
      年迈的老人立遗嘱需要找律师吗?立遗嘱律师不是必要条件,有无律师都可以,立遗嘱也没有特别的份数要求。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一般应当均等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


·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
      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一、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
      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一、企业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吗?企业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员工,在女性哺乳期辞退员工是违法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的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