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说到财产的时候,人们常常将财产分为两大类——动产和不动产。

在说到财产的时候,人们常常将财产分为两大类——动产和不动产。但是,关于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人们却无法清晰的区分开来,那么,动产和不动产区别在哪里?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
  一、动产和不动产区别在哪里
  1、经济学上的动产与不动产定义和区别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
  其中,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电脑、电视、书桌这样子的东西平时是不动的,但这并不是不动产。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移动并且不会因移动而造成价值上的贬损。这些东西在现实中不移动,是因为你不想移动,而不是不能移动。所以,你的电脑电视书桌等都是动产。
  动产和不动产有时是可以互变的。例如,果园中果树上的果实,挂在果树上时是不动产,但是如果采摘了下来,那就变成了动产。钢材水泥等是动产,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变成了不动产。
  2、在法律上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定义在于:
  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
  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二、税法中的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定也是不同的
  基本原则是经济学上的,但是采用了法律上的一部分定义(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如:财税地字[1987]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信、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动产和不动产区别,对于二者的区别想必您也有了大概的了解,其实动产和不动产,在不同的领域中,区别也是不一样的,因为这点您一定要注意,动产不动产的划分也是因场景而异,并不是既定的,因为在我们进行自我区分时,应多加注意。相关更多问题,可以多进行咨询,这样可避免您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域名被盗怎么办?
      域名注册成功后,一定要定期检查域名服务器系统,保证域名安全,防止域名被人非法转移和恶意解析。保障域名安全,提升网站安全属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方坐牢起诉离婚怎么办?
      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公民构成犯罪,同时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罪犯在坐牢服刑期间,其配偶可能会想要与之离婚。那现实中......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同财产损害赔偿不一样,其涉及的内容很多,受伤方严重的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一旦有人员死亡存在,那么赔偿的范围就会涉及到丧葬费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实施我国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实是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这是......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频发,验房这道程序变得更不容忽视,业主们更应该了解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


·逃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逃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


·犯罪故意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国的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上的不同,具体分为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当然有些情况下故意构成犯罪,但有的情况下过失就构成犯罪。那么您知道犯罪故意的......


·醉驾的处罚是怎样的
      醉驾的处罚是怎样的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全责方全出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全责方全出吗?交通事故医疗费全责方全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


·最高检保障律师辩护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检保障律师辩护权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人民法院要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便律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