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人会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呢有一部分人,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人会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呢有一部分人,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是这样的话,情节严重者应该先把伤者送往医院,不用害怕对方不负责任,我国有法律作支柱,如果对方不出相关费用的话,我们可以请交警帮忙,如若不行,便可以通过司法方式来解决,安全是最重要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方不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详细解说。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方不来怎么办
  在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做出了认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做程序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适用律确、责任划公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事行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及错严重程度确定事责任
  (一)事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二)两或者两事错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其行事故发作用及错严重程度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要责任;
  (三)各均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均责任事故意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根据关律、规制定具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起十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获交通肇事车辆驾驶十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应检验、鉴定结论确定起五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事场公调查取证据证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家秘密、商业秘密及隐私证据公事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记录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载明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经;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原析;
  (四)事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
  (五)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别送达事并告知事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直接向民院提起民事诉讼权利、期限。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事要求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接事书面申请十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载明事故发间、点、受害情况及调查事实证据证明受害错确定受害责任;证据证明受害错确定受害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查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间、点、事情况及调查事实别送达事
  以上,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方不来怎么办这个情况作出了详细的解说,从上面可以看出,我国有极其严格的法律对其约束,因此要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方不来是不可行的。法律就是要我们履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交警的调解和司法部门的帮忙,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便可以认定了,但首先要做的就是送伤者去医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产继承起诉费用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起诉费用是怎样的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


·法院判缓刑一定要谅解书吗?
      一、法院判缓刑一定要谅解书吗?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犯罪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与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没有必然的联系,受害人的谅解只是判处缓......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 第一章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有效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


·醉驾肇事,交警可否强制抽血检测
      醉驾肇事,交警可否强制抽血检测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酒后失......


·一、离职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离职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离职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学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格式是怎样的
      学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格式是怎样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遗嘱通俗的说就是人在世时对自己死后合法财产的分配
      遗嘱通俗的说就是人在世时对自己死后合法财产的分配嘱托以及相关事宜的安排。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行为。它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


·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有哪些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次提起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除法律规定应当离婚的情形。那么很多夫妻就会提起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酒后驾驶机动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具体内容如下: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


·债权人应该如何行使撤销权?
      (一)在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中行使撤销权可以由赠与人撤销的赠与合同的债权人也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二)不可撤销赠与合同中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