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理由有哪些

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理由有哪些?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理由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5、《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我们就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理由为您做的解答,希望可以增加您对再审知识的了解,能够启动再审案件的一般都是程序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有明确的申请期限,另外有一种情形不能申请再审,就是当婚姻案件判决后并生效的不适用再审情形,希望您能有所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事人多长时间不同居可自动离婚
      一,当事人多长时间不同居可自动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


·驾驶证什么时候换证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驾驶证什么时候换证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超期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以正常办理换证,如果超期一年不足三年未办理驾驶证换证,驾驶员要到......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区别
      赠与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利义务行为,任何人都能够接受赠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进行赠与,只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才能进行赠与或者是说所才能进行有......


·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立案的材料来源遇见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去报案,但是有些时候公安机关不会进行立案的,这样很多人就不清楚了,就会说公安机关......


·被采取取保候审一年如何计算?
      被采取取保候审一年如何计算?被采取取保候审一年应当是从手续办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往后推一年的时间。取保候审的起算时间,不是从次日起算,从手续办......


·解除合同后的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解除合同后的违约责任怎样承担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


·如何对前车急刹追尾责任认定
      如果前后两车的跟车距离过近的话,则一旦前车有什么情况,采取了紧急刹车,后车就有可能出现避让不及从而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这个时候,自然也就要按......


·一、夫妻立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夫妻立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1、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矛盾时,有公证遗嘱的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2、......


·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
      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相关知识了解审判实践中
      相关知识了解审判实践中,由于内退人员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而不属于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要求内退人员填写招聘“登记......


·肇事逃逸还分主次责任吗
      一般不分,会直接认定为主要责任。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