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有四种:(1)实体法对倒置证明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确立了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则;(3)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裁量决定实行证明责任倒置,依据是《民诉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4)当事人约定倒置证明责任。由上可知,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当依照法律和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或者适用了一般规则可能会导致不公正的情形时,即使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行证明责任倒置,法官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要求学校承担举证责任。

      倒置证明责任意味着将事实真伪不明引起的败诉结果从一方当事人转移于另一当事人,对当事人的利益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法官裁量倒置证明责任应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得任意转换证明责任。在司法裁量中,法官除了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外,还应考虑如下因素:(1)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包括双方当事人距离证据的远近、收集证据能力的强弱、待证事实的性质。(2)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当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若根据统计资料或人们的生活经验,该事实发生的盖然性高,则主张该事实发生的一方当事人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未发生负举证责任。(3)对于危险领域的控制支配能力。若损害原因出自学校所控制的危险领域范围,则学校对于自己控制下的领域内所发生的侵权行为较容易了解实情,较为接近有关证据,宜由学校就不存在的加害事实举许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
      夫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存在这各种各样的诈骗行为,他根据诈骗的采用手段会存在着不同的犯罪罪名,比如说我们国家如果通过集资这种诈骗方式,那么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当......


·董监高忠实义务有哪些?
      董监高忠实义务有哪些?一、董监高忠实义务有哪些?作为董事忠实义务独立性的重要表现,董事忠实义务具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虽然此种表现形......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合伙企业法的溯及力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衡量的,它指代了合同企业法的溯及既往的有效时间范围,是法律处理相关事宜的......


·经济补偿金是否算入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金是否算入工资总额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特点
      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


·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遵循哪些原则
      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遵循哪些原则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


·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要多久
      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要多久?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要多久?我们常说的司法鉴定是很多的,例如工伤鉴定就是最常见的司法鉴定。那......


·司法鉴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司法鉴定复议流程是有一定的过程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进行。在如何进行司法鉴定复议相关问题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后,侦查......


·离婚协议无债权债务怎么写
      离婚协议无债权债务怎么写夫妻债务协议书范本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乙方(女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