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机动车司法鉴定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司法鉴定是证据的一种,它由于是司法鉴定机构出的报告,一般来说具有客观性,当然一定要聘请正规的机构才行。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需要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采集证据,这个过程中,有时候就需要用到司法鉴定评估,那么这个司法鉴定评估流程一般来说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今天就“机动车司法鉴定评估流程”进行相关介绍。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价格评估司法鉴定要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综上所述,机动车司法鉴定评估流程一般来说分为8个步骤,从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等等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到鉴定报告的出具,这中间非常严密。由于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是正规的,因此对于其出具的报告来说一般是比较公平,且客观,反映事实。当然如果对鉴定报告具有异议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商场摔伤商场不理怎么办
      在商场摔伤商场不理怎么办在商场摔伤商场不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坚持着男女平等,还有就是要照顾到妇女和儿童子女的合法利益来进行财产的分割。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如果我们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服,是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在进行撰写的时候,有什么格式要......


·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
      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一、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个人状态史瞒报,自己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症状,且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并未如......


·交通事故,是我国常见的事故之一。随着我国车辆规模的扩大,我国
      交通事故,是我国常见的事故之一。随着我国车辆规模的扩大,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带来的财产损失也难以计量。而刨除一些意外交通事故,很......


·符合哪种情况不享受年假
      符合哪种情况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男方要承担女方怀孕的孩子抚养费吗?
      男女双方结婚后,谁都不想离婚,可是有时候,双方感情破裂,只好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夫妻关系。原则上女方怀孕期间是不能离婚的,但是双方态度非常坚决......


·实践中强奸罪分为那几种?
      实践中强奸罪分为那几种?强奸包括昏醉强奸,暴力强奸,以及胁迫强奸等等。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的性行为......


·2023构成两个罪判缓刑吗?
      一、构成两个罪判缓刑吗犯两个罪名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缓刑,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会枪毙,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


·对于做出的工伤认定结果
      对于做出的工伤认定结果,当事人都是可以表示不服的,但不服之后也要严格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救济才行,不然时间一到自然认定结果就是具有法律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