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起诉被驳回再次起诉需等多久

夫妻中的一方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有可能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再起诉。究竟法律中规定离婚起诉被驳回再次起诉需等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起诉被驳回再次起诉需等多久
  
  此事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在受理案件时,一般由法院审查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定是否立案。
  
  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决后出现了可能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事实的发生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可以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所需诉讼费用如下:
  
  1、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比如北京法院收75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20 万元的部分, 按照 0.5% 交纳。
  
  三、起诉离婚向哪儿起诉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就需要再等上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时间是漫长的。因此,为了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能胜诉,当事人一定要收集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才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


·商标侵权两年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侵权两年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后果是什么?企业的任何经营行为如果没有遵守法律的规定就非常容易就触犯了行政法的规定而被行政机关处罚,尤其是......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一、合同基本要素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述即......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


·版权当事人应当怎么版权保护?
      版权当事人应当怎么版权保护?1、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


·行政处罚申请暂缓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暂缓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暂缓的条件是什么?(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


·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
      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在我国《合伙企业法》里面规定了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于普通合伙人将自己的份额进行转让时需要遵守相......


·如何起诉离婚,该做些什么准备
      如何起诉离婚,该做些什么准备?当事人既然会选择其实离婚,那么肯定是因为与对方协议离婚的时候产生了纠纷,无法在继续协议离婚。那在起诉离婚之前该准......


·非法集资和传销有什么关系?
      传销由于他花哨的迷惑技巧,往往会让很多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而非法集资会让受害人遭受非常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从事传销和非法集资的人往往有着共同......


·一天的加班费怎么算?
      最近有人在咨询我们一天的加班费怎么算。但其实这里的一天是很模糊的,究竟是指加班加了一天呢,还是指在某天加班。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若需要索要加......


·警察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会受到什么处罚?
      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办理各项事务时,都会需要用到个人信息,特别是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如银行、公安机关等等。有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为职务之便而将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