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权转让不是新资投入,出资时间是保持不变的,债务责任(按股权)不变,只是股东名称及权利义务发生改变而已。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般而言需要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中对出资时间做出了必要的说明,即出资时间的确定由公司章程确定,股权转让行为并不能改变公司章程中出资时间的约定,因此,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出资时间依据公司章程确定。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浏览网站或咨询本站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调解和诉讼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


·债权人起诉继承人案由是什么
      债权人起诉继承人案由是什么?债权人起诉继承人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确定案由是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的职权和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当事人......


·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效力优先的结论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诉讼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司法鉴定效力优先程度是不同的,有些情况需要优先,这是为了保证法律执行的公正和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不......


·第一胎非婚生子女罚款罚多少地处罚的标准不一样
      第一胎非婚生子女罚款罚多少地处罚的标准不一样,详询当地计生等部门。例如:《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这样规定的:第四十二条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


·律师的含义
      律师的含义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


·公司注册资本的用途包括哪些?
      我们国家的公司法律当中规定了,如果公司要想成立的话,其中必须要具备的一个要件就是存在着公司的注册资本,当然,我们国家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胎儿亲子鉴定的方法及效力是什么?
      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在产前为了确认孩子的父亲进行的亲子鉴定。有的时候为了确定身份等多种原因需要在胎儿尚未出生前就鉴定是否具有亲子关系,胎儿亲子鉴......


·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违章建筑如何认定?一、无证房并不等同于违章建筑有可能符合违章建筑特征,也有可能最终无法认定为违章建筑,在没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前,谁也无权认......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重新立案是什么?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重新立案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的三大定义1、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2、指当......


·怎么样举报危险驾驶行为
      举报危险驾驶可拨打122交通报警服务电话。该部门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挥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实行24小时值班。群众只要用电话拨打“122”即可免费接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