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意思是什么?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二、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合同法》第74条第1款)。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2、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合同法》中称为“受让人”(第74条第1款后段),在《合同法解释(一)》中称为“受益人或者受让人”(第24条),是指基于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得利益的人。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不再考虑之列。
3、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
相信通过以上我们为您提供的内容,您都知道撤销权的意思是什么了。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行使自己的撤销权。首先它应该有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另外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受益人也认识到该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法院才会支持行使撤销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以后,劳动关系也会从根本上发生转变。因为如果员工遇到工伤,涉及到一个工伤赔偿的问题,往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一、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
·奖金是否应计入加班费计算基数?
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基准,能否把奖金计入加班费计算基数,首先应判断该奖金是否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内所提供的劳动......
·再登记结婚用不用离婚证
再登记结婚用不用离婚证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但因为集资诈骗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所以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
·爷爷打儿媳妇算家暴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贷款人申......
·肇事逃逸交强险还理赔吗
肇事逃逸交强险还理赔吗多机动车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出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等原因,就会驾车甚至是弃车逃逸。那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理......
·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