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 (一)什么是物上代位权
  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
  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谓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殊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索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二)什么是主债权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何种类债权,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就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作出约定并在抵押权设定登记时一并加以登记。这是出于抵押权特定原则的需要。因为如果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没有确定下来的话,抵押权人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交换价值就无法确定;抵押权得以优先受偿的范围也就没有确定。
   (三)什么是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
  优先债权,劣质债权的对称。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也就是说在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之时,物上代位权和主债权会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
  看完本文您应该对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的问题已经有了相关的了解,担保物权消失之后,担保物权人对赔偿金、保险金享有物上代位权,主债权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必须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规定,不然在往后的债权纠纷中可能出现多种问题,优先受偿的范围也无法确定。更多知识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一、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是什么《民法典》第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赠与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赠与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1、赠与财......


·2018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2018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1、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


·一、对于醉驾顶包如何处罚的?
      一、对于醉驾顶包如何处罚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填1亿的注册资本可以吗
      填一亿的注册资本可以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填1亿的注册资本可以吗?填一亿的注册资本是可以的,相关的相关法律如下:《公司法》修改主......


·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人民检察......


·一、外孙女有继承遗产权吗?
      一、外孙女有继承遗产权吗?外孙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外孙女本身没有继承权,但由于她的母亲有继承权但......


·服刑人员出狱后能出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


·所在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有几种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有几种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