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
  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民事诉讼中:
  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2)《精神损害赔偿解释》6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民事诉讼案件要注意哪些事项
  1、证据充分。
  2、被告正确,是单位的应该去工商局查企业登记信息。自然人的要身体证复印件。
  3、管辖权:案件属于该法院管辖。
  4、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有必要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5、诉讼时效一般两年。
  三、办理民事诉讼的流程
  一审程序(原告)
  1、起诉(立案)
  到法院立案需要准备:诉状和案件受理费(或减免诉讼费的申请经过批准)。
  2、诉状
  纂写诉讼需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目的是为清晰了解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拟定诉讼的角度及诉讼请求。
  3、诉状的写作要点主要是:
  (1)简洁明确,法律关系清晰易见(除非必须否则不要展开论述。
  (2)科学的设计诉讼请求,不要遗漏诉讼请求。
  (3)注意管辖法院的选择,对受理法律具有管辖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要心中有数。
  (4)注意诉讼请求与诉讼费的关系,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4、办理立案
  办理立案要注意法院工作时间安排,如昆明法院周五一般有半天(上午或下午)法院不办理立案。诉讼费最好让当事人亲自交到法院,必须代缴时应注意与当事人间的财务手续。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呢?对于已经判决的被告,是不能再起诉和审理的。但是按照民诉意见的第114条规定,如果当事人撤诉之后,被告是可以申请再次起诉的。但是对于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的起诉,是不予理会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判决必须明确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判决必须明确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案件在审理的时候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像这种案件,同一个法院基本上要作出多种裁决的,首先肯定要对夫妻......


·工伤保险条例因公死亡赔偿方式和标准故员工因工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因公死亡赔偿方式和标准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1、......


·律师收费项目有哪些?
      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时候,律师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收取相应的律师费。而想要了解律师的收费情况,就要先知道律师会对哪些项目进行收费。接下来,就让我们......


·一、离婚了户口本不改可以再婚吗?
      一、离婚了户口本不改可以再婚吗?离婚了户口本不改是不可以再婚的,需要及时更改并重新办理户口本再进行再婚的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


·人身损害赔偿中律师费也能赔偿吗 ?
      人身损害赔偿中律师费也能赔偿吗?一、人身损害赔偿中律师费也能赔偿吗在我国,原则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其法理是,当事人聘......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城镇的国有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几乎公民都会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近些年来,拆迁成为了一个热词,拆迁矛盾纠纷也时常成为社会热点新闻,处理好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也非常棘手,对......


·在我国法律援助是刑诉法哪条?
      在我国法律援助是刑诉法哪条?在如今的时代,我国积极致力于建设法治型国家,因此我国法律的制定一定程度的也体现出了人文关怀,法律援助的存在恰恰......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交付时的流程不同。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一、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