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二、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一)需要准备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
  6、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7、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8、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9、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如转账凭证等);
  10、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1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以上就是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主要分为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持股权转让协议及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到工商局提出变更登记,符合条件后最后完成变更登记几个步骤。同时股东股权转让的,对于原来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也应该在协议中作出约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土地使用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对于土地资源必须要合理的实行计划用地,这样才能够确保我国对于土地市场的调控,另外,现在我国对于农村以及城镇的部分闲置土地也正在通过合理的管理......


·没有注册资本年报实缴注册资金为无可以吗?
      没有注册资本年报实缴注册资金为无可以吗?没有注册资本年报实缴注册资金为无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网签房子可以买吗?
      根据相关规定网签房子可以买吗?网签房子可以买,网签就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系统......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一、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


·入职半年后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生,想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是很难的,将就工作着的入职半年后就离职的情况多有发生,很多人对这离职注意事项又不是特别的了解,......


·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全民创业时代的到来,每天全国范围内新成立的各种公司可谓是数不胜数,当然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型公司,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私人间借款的利息一般是多少
      在我们的生活中,私人之间的借款行为是很普遍的,同时借款一般又会涉及到利息的问题,而不少人都对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如:不知道利息是多少等。那么......


·工伤鉴定评级后复发的病事假后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鉴定评级后复发的病事假后的依据是什么?旧伤复发休养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


·决水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怎么处罚决水罪
      决水罪并不是很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在极端气候经常出现的当代社会,出现决水罪的情况就有可能会增加了。成立本罪,需要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足以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