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类型,国家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房产进行征税,这有利于增加国家的收入,调控经济。当然,为了规范对房产的征税,北京市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很多人存在着疑问,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辖区内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除外。
  
  本条所指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的范围,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第三条 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其房产所在地纳税。
  
  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
  
  
  2、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3、经市人民政府或市税务局批准免税的房产。
  
  第六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
  
  第七条 本市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第八条 本细则发布后,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 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具备自核自缴条件的,其应纳的税款,应在纳税期限内,自行计算缴纳;不具备自核自缴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填发房产税缴款书,由纳税人缴纳。
  
  纳税人发生房产增加、减少或使用性质变更、租金调整等情况,必须在变动后十五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申报登记。
  
  其他有关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细则由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与《条例》同时施行。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房地产税稽征办法》同时废止。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详细的规定了房产税的缴纳数额、次数、期限、地区以及是否缴纳等相关问题。的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进行纳税的确有困难,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通过后,可以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违法禁止标线指示怎么罚款
      违法禁止标线指示怎么罚款?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标准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


·刑法修正案九校车违法详细规定是什么?
      由于近年来不法校车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造成了太多的惨剧,无数幼小的生命自此离开了,为了打击犯罪,遏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前段时间,国......


·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怎么办
      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怎么办?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的话可以控告对方构成商标侵权,但是无人起诉的话,商标局是不会主动追究法律责任的。正常情况下......


·市区飙车什么罪
      不一定构成犯罪,看情节严重,一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


·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


·顾客商场摔的新闻报道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线内,伤商场摔伤属于人
      顾客商场摔的新闻报道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线内,伤商场摔伤属于人身意外损害,它和交通事故属于同一个性质的伤害,那么商场摔伤和交通事故赔偿一样吗?他......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我们都知道贷款房都会办理他项权证,因为只有办理他项权证银行才会放贷,只有等到贷款还清了,......


·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


·合同的签订都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做出的,针对不同的合同,法律中规
      合同的签订都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做出的,针对不同的合同,法律中规定的形式不同。那么具体针对租赁合同来讲,您知道租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吗?若你对此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用途有哪些?
      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即是对外进行公示,向外界宣明此计算机软件归自己所有,只有自己能依法享有转让权、发表权等,任何人使用即违反法律,要受到......


·如果女方沒抚养能力,哪些情况下判给父亲?
      如果女方沒抚养能力,哪些情况下判给父亲?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