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订立轮流抚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订立轮流抚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抚养的约定;对轮流抚养交接的约定;对子女户口、入托、入学、医疗保险、民事代理问题的约定;对终止轮流抚养协议事由(如再婚、迁居)的约定;对临时处理有关事宜(如在轮流期间,一方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时间抚养或需要双方共同直接抚养等)弹性条款的约定,等等。
   (2)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轮流抚养的期限、终期、每次轮流的时间周期。轮流的周期不宜过短,也不宜太长。过短,经常变换子女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太长,对于增加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感情不利,不符合轮流抚养的初衷。笔者认为,对轮流周期的确定,学龄前少儿,一般以一至两个月为宜;如果子女已入学,最好以半个学期或一个学期作为一个轮流周期,以便于子女的学习与生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各自直接抚养的时间,不一定强求一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3)抚养费用的承担。轮流抚养子女并不意味着在一方直接抚养时,可以免除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保证子女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抚养期间,自行负担抚养费,或有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还可以约定在本该一方抚养,由于特殊情况的出现不能抚养而由对方代行抚养之时,依代为抚养时间长短,由一方补偿对方一定抚养费用,等等。
   (4)探视权的行使。在探视权利上,一方直接抚养时,应保证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这有利于加强父母与子女的感情联系,是保持双方轮流抚养的连续性,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应对探视子女的方式、地点、时间等加以约定。每次探视间隔可约定一周、半个月或一月。对于节假日、子女生日时的探视,以及带走子女与自己临时居住等事宜,也最好作出约定,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5)联系方式的约定。双方离婚后保持一定的联系、沟通,是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过程。双方应及时沟通子女的身体、学习等情况,对共同帮助子女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学习环境很有益处。因此,有必要对双方联系方式、方法等问题作约定。
  当事人在实际订立轮流抚养协议书的时候,肯定是需要事先了解清楚协议书的内容,同时也要知道这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否则的话签订的协议就会导致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但要是不清楚具体该签订轮流抚养协议的话,建议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起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的期限及续展有效期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应在......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有哪些一、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有哪些?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


·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被抢注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


·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法律是否允许?
      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法律是否允许?父母对于孩子的爱都是相同的,如果双方决定离婚,无论哪一方都会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与孩子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实......


·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作各方  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合同法解释三对现有的合同法作出了新的解释,但最高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并不是简单对合同法条表面意思的解释,......


·商标宽展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多久?
      商标宽展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多久?一、商标宽展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多久?最多的期限为六个月;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行政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根据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的,因此一般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都是要进......


·遗产继承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遗产继承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