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需要注意哪些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需要注意哪些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需要注意哪些
  在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二、约定借款利息有何要注意
  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
  在实践中,我们还要知道的是,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而要是在借款的过程中需要就利息做出约定的话,也一定要先搞清楚究竟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时候,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窃罪的金额多少入刑?
      一、盗窃罪的金额多少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债务根据其性质分为了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而赌债就属于其中的非
      债务根据其性质分为了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而赌债就属于其中的非法债务,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有的人在索要赌债不成的情况下,就对其家人实施......


·夫妻分居时间如何计算,怎么算分居时间
      夫妻分居是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分居离婚的,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包括了对分居的时间要求。那么您知道分居时间如何计......


·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赔偿?
      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赔偿?无证驾驶可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现实中因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因为机动车都是按照要求购买了......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肯定会受到影响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信用卡欠款六万判刑多少年?
      ?一、信用卡欠款六万判刑多少年?信用卡欠款六万判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
      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一、工程中标服务费收取是如何计算的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执行:小于100万元的,按中标价的1%计取。......


·公司辞退违规的员工需要补偿吗
      公司辞退违规的员工需要补偿吗?辞退违规的员工不需要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规定的是多少
      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规定的是多少郑州现在也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交通枢纽集散地,您因为各种原因辗转坐车的时候可能都途经过郑州的,现在,郑州对于市......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