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依据是什么?

由于市场经济监管存在的漏洞,使很多不良商家有机可乘,销售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使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为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法律明文规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罪名,下面的我们就为您列举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依据。
  
   一、惩罚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 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 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 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 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相关法律和决定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 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 能的假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 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 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 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 依据如上所述,虽然制订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仍然有很多商家无视法律顶风作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这种行为是害人害己的行为,希望您不要被那些蝇头小利丧失了理智和做人的道德。营造良好的市场风气必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更多专业知识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有关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既复杂又简单的事情
      1、有关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既复杂又简单的事情,简单是因为我们基本上都知道有哪些人可以继承,而复杂就是因为在这些可以继承的人之中又会有很多先后顺......


·股权质押的效力
      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能评的上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能评的上伤残吗?一般是可以评十级伤残的,有内固定的为九级,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


·诊所变更法人条件是什么
      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


·买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
      买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随着社会的经济的发展,现在的社会越来越信息化。信息的传送更加的便捷,迅速。每个人现在的身上都有一部手机,每时每刻都带......


·只拿身份证可以领结婚证吗?
      只拿身份证可以领结婚证吗一般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


·发生车祸儿子死了财产谁来继承
      发生车祸儿子死了财产谁来继承一、发生车祸儿子死了财产谁来继承?儿子死了财产应该有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儿子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中华人......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商标法没有规定驰名商标的形式要件,给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门留出了很大的裁量空间,也出了一个难题。那么驰名商标是否必须具备形......


·我们都知道养老金和退休金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们都知道养老金和退休金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申请退休直接影响养老金的领取,政策规定是在办理退休之后才能依法领取养老金。不过,虽然办理退休......


·辞退员工的补偿怎么记账?
      辞退员工的补偿怎么记账?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


·枪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乱象也变得越来越多,有些非法之徒甚至倒卖枪支弹药,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威胁着每个人的安全,所以我国一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