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关系吗?

当下汽车的使用概率大大增加,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最常见的代步工具,在享受这份便利的同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随之而来。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当事人存在无证驾驶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怎么进行责任划分?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关系吗?
   一、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具体的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常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由此可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现场的实际勘验和调查有关系,而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关系。但是无证驾驶是一种会受到行政处罚,并且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有着极大威胁的违法行为,所以您一定要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一般劳动合同第一张需要盖章吗?
      一、一般劳动合同第一张需要盖章吗?劳动合同第一张是不需要盖章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每页盖章,只要在最后一页盖章即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


·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一般来说,如果职工上班期间因工作的缘故受的伤可以认定工伤,不过如果职工是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此外,职工被派外地出差也是常有的事,那么......


·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
      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中国土地实行集体制所有,如果某一企业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根据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原有使用的......


·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工伤出现在工作状态中,如果受伤程度不是很严重就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受伤程度比较严重就要进行及时的救治以及进行工伤的认定,......


·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
      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先离婚......


·法定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法定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


·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城镇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城镇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赔偿......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当患者出现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就会与患者会达成协议,之后便会进行赔偿。但是如何确定是否是因为医疗过错而引起的医疗损......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说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说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说明可以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申请补发证书。申请补发证书之......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支撑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支撑是什么?1、《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怎么写?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怎么写?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额是大写。营业执照是企业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