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抵押还款算是贷款担保吗

房屋抵押还款算是贷款担保吗 一、房屋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而且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产抵押贷款依旧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手续流程
  1、借款人进行房屋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三、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流程
  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特点: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特点: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阅读,相信您对房屋抵押还款算是贷款担保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房屋抵押还款是在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时候,暂时性的用房产作为抵押的一个担保。只要在协商的期限内把欠款还清了,那么再经过相关的流程房产也还会归还原房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实婚姻的小孩的分配规定是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小孩的分配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的小孩的分配规定是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会从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成长的角度进行判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人们的支付手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人们的支付手段有了很大的变化,手机银行的不断开通和使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特别......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陷入债务危机导致资不抵债的话,可能会申请破产,这样的话,公司就得按照程序进行解散。公司解散......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的立法理由是怎么样的?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的立法理由是怎么样的?首先,强调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是由刑法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决定的。分析世界各国和地区知识产权产生和发展的历......


·试用期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试用期
      试用期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


·手机短信能作为出轨的证据使用吗
      人们的生活交往中使用手机短信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而手机短信属于一种电子数据,是储存在特殊的媒介上面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手机短信能作为出轨的......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疫情信息的构成什么罪?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疫情信息的构成什么罪?故意传播虚假恐怖疫情信息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故意传播虚假恐怖疫情信息的判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


·移送管辖后保全裁定效力是怎样的?
      移送管辖后保全裁定效力是怎样的?原法院已裁定移送管辖,说明其对此案件无管辖权,那么在移送管辖的同时应解除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之间独有的规定来进行,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进行其他商业......


·既有新罪又有漏罪怎么计算
      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他的所有的银行账号,把他加入失信被执行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