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怎么确定

一、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怎么确定刑事侦查有两个时间非常重要:一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我们称之为拘留;二是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的时间,我们称之为逮捕。在我国,两个阶段都是刑事侦查阶段,就律师介入而言,没有任何区别。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是怎样的在大部分国家,无论是拘留阶段还是逮捕阶段,律师都可自由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具体包括:1、律师可以直接、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必经过侦查人员批准或同意,且侦查人员不在场;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时间不受侦查人员安排和制约,完全由律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决定。由于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律师的会见在安排上反而优于侦查人员;3、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会见通常在警察局,由侦查人员安排,会见的场所一般为独立的封闭的屋子,侦查人员不在场,也不能用录音或监听设备。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交谈,中间不隔玻璃、不用电话。律师在看守所等地会见犯罪嫌疑人,由看守所提供场地,与起诉后会见的条件和要求相同,即单独的房间,面对面交谈,不用电话,不能监听;4、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所谈论的内容不受限制,可以谈论案情,可以给予指导,包括告诉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等。让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还是配合侦查人员讯问以及怎样配合,完全由律师根据具体案情及辩护策略决定,侦查人员不能干预,更不能强迫律师怎样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一般为案件侦查阶段,当然是否聘请律师这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而对于应当由律师提供辩护,但没有聘请的话,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一般会为其进行指定辩护。而实践中,律师会见嫌疑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么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么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者需要紧急扣押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扣留和拘禁的惩罚手段,我国的拘留分......


·持刀伤人的意思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吗?
      持刀伤人的意思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吗?一、持刀伤人的意思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吗?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


·假释出狱的条件都有哪些?
      假释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制度,一般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就可以申请假释,那就可以被提前释放出狱。那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犯可以假释出狱......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包括哪些类型?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包括哪些类型?一、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类型(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代写遗嘱与手书遗嘱区别是什么?
      代写遗嘱与手书遗嘱区别是什么?一、代写遗嘱与手书遗嘱区别是什么?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是两种有效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的区别最主要的在......


·人失踪了怎么继承财产?
      人失踪了怎么继承财产?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


·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一定要有评估报告吗?
      在我国个人在购买房屋时,需要大量的资金。但当事人没有足够的金钱时,可以向银行进行贷款办理。相关的银行在办理这类证件时,有着严格的要求。建设完......


·非婚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手写有效吗
      无效。没有法律保证,也没有法律依据。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只要是父母,对孩子就有抚养的义务,孩子的成长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是......


·自动判离婚几个月能判下来?
      自动判离婚几个月能判下来?自动判离婚三个月能判下来,起诉要过三个月法院自动判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