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一、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可知: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开报废车辆危害
  首先,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汽车车况本身比较差,加上超期服役,安全系数极低,远远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的要求,另外驾驶报废汽车的人员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投机取巧心里严重,总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换取最高的经济效益,总是希望能躲避交警的管理,由此出现的违法行为往往比较严重,直接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其次,给交通事故侦破工作增加难度。由于大部分报废汽车无牌无证,或是乱套车牌,没有车辆保险,车辆交易频繁且不合法,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快速得到车主信息,使得受害方得不到合法的赔偿,往往是一逃了之,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受害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再次,压缩了新车和二手车的正常销售。报废汽车废而不死,违背了社会经济“新陈代谢”自然规律,冲击新车销售市场,制约了汽车消费的增长,不利于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黑市交易更是破坏了二手车市场经济的法规。
  最后,污染环境影响大众身心健康。报废汽车耗油量大,噪音刺耳,特别是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势必造成环境污染,给大众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对于行为人开报废车辆上路的行为,这显然是违背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但对于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不会对行为人进行扣分处罚的,不过却会作出其他的处罚,就包括处罚款,之后直接吊销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生活中,要是发现有人开报废车辆上路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报警,毕竟这样的行为是很危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宅基地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孩子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有哪些条件
      一、孩子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有哪些条件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


·工伤鉴定不达十级纠纷如何处理?
      目前,在我国各地都存在着有关于工伤的纠纷。有的是因为无法正常进行工伤鉴定,有的是因为没有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金。不过,工伤鉴定级别不同,受到的......


·被宣告死亡人在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人在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民生工程免于行政处罚可以吗?
      生活中,有着许许多多的民生建筑,这对我们的生活有着很多的好处,比如公园,人防工程等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民生工程可能也属于违章建筑,也......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就是团伙犯罪,这里面我们需要了解一种单位犯罪的概念,它的意思就是多个人犯罪例如公司,企业,机关等的犯罪团伙一起犯罪的,它与......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别人送了我一些股权,要哪些手续?
      股权等权利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不断成为人们财产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因此,在......


·法院判决抚养费不按时给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抚养费不按时给该怎么办法院判决抚养费不按时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


·申请认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认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