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虽然著作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因此,加强国际著作权的协调,在尊重各国国情的前提下尽力促使各国著作权保护水平基本一致就显得尤为重要。  《著作权法》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中国的著作权法不仅在国内保护公民的权益,在国外只有与中国有相关条款的国家都依然受到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且对于著作权的保护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护和鼓励更多优秀作品的传播,当然虽然著作权保护的是个人权益,但是个人权益依然要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相一致。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要求公民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职不满一个月休孕假可以吗
      怀孕对女生来说,除了结婚之外也算是一件人生中的大事了,除了有当妈妈的喜悦,但也会面临着不同的压力来自周围。特别是刚进入职场的我们,存在着无形......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


·公司解散股东怎么算账
      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退出,并拿回投资。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清算:一是公司解散后,在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


·开庭没认罪应该如何处理?
      开庭没认罪与庭审的正常进行没有任何影响,即使是开庭就认罪的,也还是要按正常庭审程序走,该举证的举证,该质证的质证。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一切......


·侦查阶段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国家赔偿作为一种重要的赔偿手段,贯穿于各个过程当中,就是说国家赔偿只存在于诉讼活动当中,比如说,侦查阶段也是存在国家赔偿的。但是许多人他并不......


·我国劳动法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对年休假的规
      我国劳动法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对年休假的规定。劳动者在休年休假时,对于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呢?这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劳动......


·工厂倒闭员工没解决能卖厂房么?
      工厂倒闭员工没解决能卖厂房么?一、工厂倒闭员工没解决能卖厂房么?答案是不能的。因为厂房是归属于公司所有的,即便是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与员......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土地是非常宝贵的财富,现在您的想法都是土地拥有的越多越好,其实在我国对土地有使用权的只有国家和村集体,而农......


·夫妻共同返还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返还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离夫妻共同返还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自主的协商,离婚协议书必......


·因疫情不能上班有工资吗
      因疫情不能上班有工资吗?因疫情不能上班的职工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判刑半年批捕了一年怎么处理?
      一、判刑半年批捕了一年怎么处理?判刑半年批捕了一年可以利用批准逮捕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折抵判刑的时间。羁押抵刑是根据《刑法》将法院判处的刑期减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