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购买期房可能相对比购买现房所要花的费用少一些,因此也有很多人选择购买期房。但实践中,可能在购买了期房之后,又不想要了,此时就会涉及到转让期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楼花”的合法性。
   (二)征得开发商同意
  根据法律规定,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规定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规定。
   (三)转让合同与登记
  法律规定,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二、怎样转让购买的期房
   (一)要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
  购房者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产权按揭转让还是合同按揭,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已经办下来产权了,还是产权没有办下来(即目前还是合同)。如果是产权按揭转让,房屋的业主只需要出示产权复印件。
   (二)要弄清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变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果是有产权,就到房管局办理注销产权手续,重新办理过户,做新的再抵押;如果是合同按揭需到开发商那里去办理更名,原则上银行建议开发商不要收取购房者的费用;房管局会收取过户税费。
  期房转让实际上转让的购房合同,而不是实际的房屋,毕竟此时所购买的房屋尚未修建好。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在现实生活中,要是想要将购买的期房进行转让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被隔离2023年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因被隔离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在我国,因为法院内部没有设置司法鉴定机构。所以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也不是随意进行的,我国法律对法院......


·水利工程验收包括哪些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水利工程验收包括哪些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二、事故分类第七条根......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工伤认定是不需要收费的,如果是认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是需要缴纳鉴定费的,但是可以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及详细流程有哪些
      许多人因不想买期房而买现房或者二手房,二手房市场也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上升而异常火爆,对于想买二手房的人来说,不仅要明确自己想买的房子的大小、......


·犯罪嫌疑人盗刷100元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盗刷100元怎么判?盗刷100元可以直接行政拘留处罚即可,具体的判罚需要看具体的数额,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


·累犯的5年内时间具体怎么算
      累犯的起算时间点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也就是实际刑满或者赦免释提交回答放之日。《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有哪些
      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有哪些,如何应对风险?一直以来小企业融资都是一件比较的困难的事情,但是在面对困难的时候应运而生了一批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


·哪些情形下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哪些情形下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