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抵押担保公证是什么?

抵押担保公证是什么?(一)依据司法部《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申请人(合同双方当事人) 应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主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3、以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提交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证书;以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提交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抵押物清单;
  6、与抵押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
  以上就是对于抵押担保公证相关知识的介绍。为了防止合同欺诈,您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于,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一方因重复抵押而造成的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教唆他人故意伤害罪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且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可视其情节和作用确定其承担的刑......


·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是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是欠条好还是借条好?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欠条和借条都是一样的效力,欠条和欠条都可以证明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欠条和借条的性质......


·起诉要抚养费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起诉要抚养费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


·国家赔偿法十九条如何解释?
      一、国家赔偿法十九条如何解释?第十九条【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1、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


·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既遂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既遂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犯罪构成四要件为: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一、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一、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退保交强险需携带哪些材料?
      退保交强险需携带哪些材料?一、一般情况下,退保交强险需携带哪些材料1.交强险保险单原件、保险标志原件、保费收据等保险单证;2.“终止强制保险......


·伤残司法鉴定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受伤,就会涉及到对受伤人员的赔偿。法院在裁决责任人的赔偿金额时,会参考伤残司法鉴定结论,该鉴定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不同......


·报复陷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