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律师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4、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骨骨折司法鉴定几级,如何鉴定?
      俗话说,伤精动骨一百天。一旦人的骨头收到伤害,骨折就会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尤其是像股骨这样非常重要的骨头,股骨作为我们人体中最长的管状骨。它......


·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情形?1、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执行;2、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以下......


·针对大学生的网贷合法吗?
      针对大学生的网贷合法吗?针对大学生爱消费,有无经济收入的特点,现在不少网贷公司看中了大学市场,纷纷推出针对大学生的网贷产品。也有不少学生通过......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一、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终身都不能考取驾驶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尚不构成犯罪的,......


·嫖娼是犯罪吗 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嫖娼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而在我国对于这类行为其实也是给予了严厉打击的,所以有的人就认为嫖娼就是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究竟嫖娼是犯罪吗......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平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980元/亩;集......


·单位支付的代通知金一般是多少钱?
      单位支付的代通知金一般是多少钱?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


·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具体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具体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募集的定义私募基金募集是相对于公募募集而言,是就证券发行募集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


·着作许可证使用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着作许可证使用的具体方式有哪些?一、着作许可证使用的具体方式有哪些?1、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


·国家土地使用权补偿多吗?
      国家土地使用权补偿多吗?土地中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但是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我国国民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有偿使用的,......


·性骚扰违法与犯罪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性骚扰违法与犯罪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一、性骚扰违法与犯罪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治安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