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现在很多人都将买卖股票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方式,其实买股票就是买的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有些投资者在研读上市公司报表时,会发现其有并购重组行为。现在很多同行业的大型上市公司都通过并购实现强强联合,那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请看我们带来的分析总结。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1、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企业购并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2、有利于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3、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购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4、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优势淘汰劣势产品,加强支柱产业形成,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5、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使国有资本的行业分布更为合理。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如何开展?1、并购重组前,关于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实质上是购并方根据所需支付的成本,运用数学方法对并购所能获得的收益进行全面系统分析,从而对目标公司作出正确的经济评价。价值评估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企业应根据具体的并购活动,选择采用现金流量法、重置成本法、市盈率法及市场价值法等。评估应从多种角度,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实现并购后的价值收益最大化。2、并购重组中,关于资本市场的完善。企业的并购重组是以市场为依托而进行的产权交易,其本身是一种资本运动,这种运动必须借助于资本市场。完善而发达的资本市场是有效并购重组的必要条件。为此,还需深化企业改革,增加资本市场交易品种,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加快立法进度,规范资本市场。3、并购重组后,关于整合工作。企业并购重组后,应考虑到整合工作的开展。整合工作是一种内部管理策略,是通过内部各种资源和外部关系的整合,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规模效应。具体应包括企业战略调整、产业重新定位、新市场开拓、存量资产整合、人事整合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有很多,包括短时间实现经营规模化,经营多元化,优化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等。相对于传统的靠自身积累相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来的更加迅速。尽管如此,上市公司并购过程中还是面临很多问题的,需要从多个方面加以防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一年合同辞退赔偿几个月?
      一、一年合同辞退赔偿几个月?一年合同辞退最多赔偿两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商标被抢注多少钱可以买回来
      商标被抢注多少钱可以买回来市场上的商标有25%左右都在1-2万,68%的商标在2-5万,其他的商标有几十万的,也有几百万的。我们买到一个心仪的商标,......


·几年内算二次酒驾?有什么法律规定?
      酒驾和醉驾不仅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对他人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因此国家制定和出台了新交规,对酒驾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和管理。但是......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管理指挥权。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


·中国对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30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一、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我国所有子女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及相关......


·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时间是多久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时间是多久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


·非法集资参与者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我国的非法集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际上这些都是刑事上的诉讼。至于民事诉讼,很多......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第......


·假释如何申请,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悔过,表现良好,在满足了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假释的,那你知道如果要申请假释,应该如何申请吗,它的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