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的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特别是被公司无理由辞退时。那么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时,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因此劳动者必须了解公司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下文我们为您介绍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五、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公司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不同的,劳动者必须对此有所了解,才能在公司辞退你时得到相应的合理补偿,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关于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更多资讯您可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保额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几档,以新车购置价在30万元以下的车辆来说,车龄2年以内,保额2000元,保费3......


·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公开吗?
      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公开吗?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会公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信息自登记批准之日起1日后予以公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自公告之日起3日后......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和提交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就是财产分割以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因此,为了使自己在诉讼中的胜诉率更高,很多当事人会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那......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


·跟驰名商标差一个字侵权吗
      很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


·盗窃罪放风的同伙会判刑吗
      会的,在盗窃案中,帮人放风的属于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不签字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不签字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不签字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有不少的人从心底里面都认为赌博本来就是带有娱乐为目的,这种认识其实根本就是错误的,赌博不仅会浪费我们......


·在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汽车也越来越普及,交通
      在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汽车也越来越普及,交通事故也不断出现,假如出现交通事故就需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假如出现人员伤亡就需......


·建材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货款吗?
      建材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货款吗?如果双方签订的地板购销合同对该质量问题有约定的,依照双方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你有权拒绝支付货款。若装修人......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女方结婚彩礼,而日后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结婚之后又很快离婚的,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对此,我国制定了返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