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我们除了知道可以出租的房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外,同时也清楚了哪些房屋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进行租赁的。要是当事人违法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日后因此产生纠纷的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士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每年都有许多毕业生进入职场,对于这些职场新人来说,刚刚开始进入工作状态会有许多要注意的问题,特别是刚入职,应注意职场规则,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
·十年员工主动离职会不会有经济补偿?
十年员工主动离职会不会有经济补偿?一、十年员工主动离职会不会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十年以上的自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故意别车导致碰撞事故责任
故意别车导致碰撞事故责任,一般是由别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报警由交警处理,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按事故进行索赔或赔偿。依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母亲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人们总是容易弄混的,离婚后很多人认为自身有抚养权的同时拥有监护权而对方就没有了监护权,但其实这种说法是很不负责任的,而且是非......
·没有将遗忘物返还将受到什么处罚?
我们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会因为粗心或者其他原因丢失过钱财和物品,如果在被其他人捡到后,没有上交至公安机关并私自留存这种行为,就已经触犯了侵占......
·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的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但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不仅仅是未成年人,在工作中也存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怎样办理的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
作商标侵权投诉的材料都有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
在我国,合伙是一个不同于公司,同时有别于个人的存在,它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合伙人之间一般会签订相......
·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没签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另外,劳动者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