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有哪些?

社保就是我们口中常常说的那“五险”,对于五险,人们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完的事,五险政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每个人民群众的心。关于五险的缴纳,每个城市都有它们各自的标准,不能混为一谈。本文就以北京这个城市为例,来具体谈谈北京社保缴纳标准。那么,北京社保缴纳标准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一、北京社保缴纳比例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二、北京社保缴纳基数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文件,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本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2、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4、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5、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6、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7、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17.2元、失业保险费85.03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50.4元、失业保险费51.02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6.8元、失业保险费34.01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70.04元、失业保险费5.6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本文主要是通过缴纳比例和基数这两方面来阐述北京社保缴纳标准。在缴纳比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单位和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数额,这在劳动合同中也有体现。我们知道很多人抱怨缴纳了五险之后,自己实际到手的工资变得很少。其实社保这个东西,它会在生活中慢慢发生作用,您要看到长远的好处,不能只顾眼前的短期利益,否则容易造成“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局面。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要尸检吗?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要尸检吗?发生医疗事故鉴定可以进行尸检,这需要根据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否要进行尸检。一般规定受理后一个月内出来,特殊的可......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


·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而现实中不管是哪一种情......


·医保报销完能报工伤吗?
      医保报销完能报工伤吗?是可以的,如果是工伤,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如何处理?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死亡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等待被告的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如果经通知参加诉讼,依法变更被告。如果......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
      起诉吧。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与小三有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一、与小三有孩子算不算重婚罪?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申请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重要期限
      执行案件通常会有正在执行中、终结执行、恢复执行等几种状态关于法院执行的期限你又知道几个呢如果被执行人没车没房没存款申请人该怎么办呢案件......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实践中,有的夫妻是因为一方不忠而离婚,当然也有因为恶习、家暴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离婚,此时当......


·人死后遗嘱的有效期多久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四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四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四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